曾经听说过几种说法:
1、不管如何,就是相信自己能进天国;
2、信心或信仰就是相信没有证据的东西;
3、宗教信仰是神秘主义,有神话色彩,是精神慰藉而已;
4、传福音不用做任何说服或论辩的工作,仅仅是宣讲就够了。。。
基督教真是这样的吗?圣经是这么说的吗?
约20:30-31提到约翰福音所记载的关于耶稣的事情的目的是让我们相信耶稣的身份,而且因他的名会得生命。这说明什么呢?
1、圣经的记载是有历史证据的,使徒约翰本人就是见证人,当约翰福音写成的时候,会有见证人还活着。林前15:3-8也提到耶稣的死而复活是有很多见证人的。徒10:34-43提到彼得传福音的时候也提到耶稣死里复活的见证人。
2、圣经的记载是充分的。根据圣经所记载的关于耶稣的事迹就足以证明耶稣的身份以及他的应许的真实。
约一5:12;2:23提到认识耶稣的才认识神,不认识耶稣就不认识神,就没有生命。所以一个人认识神不是靠感觉或盲目的信心,乃是因为相信耶稣基督。
徒17:31提到保罗想外邦人传福音的证据或凭据是耶稣的死里复活。而耶稣的死而复活是有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