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认罪悔改和相信主耶稣基督,我们已经把我们自己献给他,也因着我们在洗礼中对信仰的宣告,我们现在靠着主的恩典,在庄严和喜乐中进入彼此之间的盟约,以成为耶稣基督地方教会的一份子。这样我们就不再是外人,乃是神家里的弟兄姐妹以及基督身体的一份子了(可1:14-15;罗12:1;6:3-4;林前12:27;弗2:19)。
我们会渴慕和学习神的话语,凡事寻求神的旨意并追求行在其中。当我们活在罪中而一直拒绝悔改时,我们愿意接受来自教会的纪律/责罚/管教/惩戒(彼前2:2;弗5:11,17;太7:21;12:50;18:15-20;林前5:11-13)。
我们会用耶稣基督的生命来彼此相待,活出和肢体关系及兄弟姐妹关系相称的生活,并竭力保守圣灵所赐给教会的合一(加5:13;约13:34-35;罗12:5-8;12:10;林前12:12-27;弗4:2-3;15-16;帖前4:9;来13:1;彼前1:22;3:8)。

但是耶稣所认为的权利结构却是相反的。耶稣曾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控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做你们的佣人,谁愿为首,就必做你们的仆人”(太20:25-28)。也就是说耶稣的权利结构是倒金字塔型。